申请型式认证手机/设备的要求(中国CCC和SRRC)
类型认可的手机
类型批准移动设备
1.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的完整技术细节
2.来自制造商的符合性声明-DoC (样本证书)证书,说明移动电话/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符合 R&TTE 1999/5/EC 指令第 3 条的基本要求
3. 根据 R&TTE 1999/5/EC 指令附件 IV
(样本证书)
或中国强制认证(CCC)(样本证书)和中国 SRRC 认证(样本证书 -1)(样本证书 -2)的公告机构意见声明)
4.GSMA为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发布的类型分配代码(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的品牌名称、型号名称和制造商应与上述2和3中所述的文件相同)
5. 品牌名称、型号名称、制造商、制造国(原产地)、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和设备类型必须显眼地显示在手机内部(取出电池时)/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外部以永久性方式铸造或蚀刻在设备上或用铭牌或标签粘贴的设备,除非破坏或污损,否则无法去除。
6. 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正面必须显着显示品牌名称、型号名称
7. 移动电话/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的比吸收率 (SAR) 报告。
8. 测试需要全套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原包装盒、配件、用户指南等)。TRCSL 将根据您的请求授予进口样品单元的许可,以用于型式批准目的。TRCSL 签发的进口/携带该样品单元的批准函副本应附在 TA 申请表中。
9.正面/背面/底座的图片/照片,其中包含设备的详细信息。
10.软件设置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应满足TRCSL要求。
11. 带有品牌名称、型号名称和 IMEI 号码的软件设置屏幕截图。
程序:
10. 型式认可申请应以TRCSL(委员会)为此目的签发的表格(申请表)提出。
11. 最初将被授予进口样品单元的许可。
12. 完整的样品手机/数据调制解调器/数据设备(原包装盒、附件、用户指南等)连同相关文件和完整的型式批准申请表应提交给委员会。
13. 委员会将需要至少两周的时间来授予型式批准。
14. 未来模型、设计等的任何变化都需要获得委员会的新型式批准。
15. 完整的进口记录应以为此目的签发的表格提交给委员会。
16. 委员会官员将进行定期检查,以验证上述型式认可“要求”的第 5 和 6 项。
17. 不遵守这些要求可能会导致取消型式认可。